像大部分我那年代的男同學一樣,鞋要着「Dr.媽」,校褲要穿York,某個早期學生時代的我也追求過名牌,可是以後就再沒有追逐潮流的心了,一來我不是真的喜歡「Dr.媽」和York,二來自我意識日漸擴大,凡事追求與別不同的這個死o靚仔就不喜歡穿些舉目皆是的品牌、衣服。
這種取向雖然令人自我感覺良好,但同時因為本身不太關注潮流時裝之事,對潮流品牌可以說是一竅不通,在某些與人對話中,就讓自己在別人看起來有點過分無知。
事情說到此處,我好應該舉些例子來讓讀者知道我對品牌的無知程度去到哪裏,只是我想了10多分鐘也想不出半個品牌名字出來,那麼,我「連例子都想不出來」這件事,也勉強算是個好例子了吧。
這種無知雖沒為有我帶來困擾,但我也不能說我能夠因此自豪,畢竟有時人家跟我說某某日本潮牌將在港開設旗艦店喎,而我只可以張開大口得個窿,也是一件頗為尷尬的事。
可幸的是,後來又給我找到自滿之處。就是說某個品牌在5年前非常流行,我也一貫不認識它,它也不認識我,但我於5年前透過朋友的口中而知道了世界上有這麼一個著名品牌。然後秒針繼續轉,春去春又來,5年之後,我發現那個品牌已經消失於潮流洪水之中,它不再著名,甚至已經消失了。
我活得比這品牌長命,而最重要的是,我發覺當我沒有嘗試認識一個全世界在追捧的潮流時,我的生命也繼續了5年,而我沒有任何損失。那我又何不繼續無知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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