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秋季多時,近日的天氣才真正轉涼,在家中收拾衣服準備轉季時,又找出一堆預備送給別人的舊衣服。
不明白只有700呎的家,為甚麼能夠儲存如此多衣服,已每季送出衣服了,卻還是餘下那麼多。自從再次愛上打排球以後,上季已很少買新衣服,因為大部分時間也是穿球衣嘛!但還能找出兩大袋要送出的舊衣服。舊衣服真的一點也不舊,只是有一段時間沒穿着而已,知道自己已不會再穿,便決定送出去。
其實衣服款式並沒有過時,但隨着年齡增長和品味改變,有些從前喜歡的,現在已不喜歡了,把它們留下來也只會浪費衣櫃裏的位置,何不狠狠地把它們送到有需要的人身上?
A小姐跟我同樣也是對舊衣服十分狠心的人,她曾說過有些衣服超過兩年不穿的,之後便不會再穿了,留下來也沒用。這次看着兩大袋舊衣服,令我想起A小姐從前這番話的同時,亦令我把衣服跟男人聯想在一起。
衣服超過兩年便不穿了,等不到的男人等了兩年,還應該等下去嗎?當然不!就連兩個月我也不會等,更何況是兩年?從前只聽到別人在說「女人如衣服」,但在我眼中,男人竟不如衣服,這是可悲還是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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