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於2007年離開電台全職崗位,一心加入電影圈發展。除了操練寫作外,更加入某電影的製片組,當製片助理,希望可以從低學習。那幾個月實在獲益良多,對我來說,實在是非常好的「投資」。
大約過了一年,前輩老師跟我說:「如果你有志當導演的話,就要拍些東西出來,證明自己執導的能力。」他說得有道理,有誰會相信一個DJ能當導演?那便Make It Happen,做出來給別人看吧!但有誰會投資給這無名小卒拍戲?我把心一橫,決定將所有積蓄拿出來,拍了人生第一部短片《Mr. Right》,這是我的「誠意」。
香港電視申請牌照失敗,市民深深嘆息,更可悲的是,有人涼薄地說某某「不負責任」,未獲牌照先投資。這是一個現實的年代,不會有人無故給你機會,所以大家做每一件事之前,都要自行投資,對嗎?我們踏入社會前,不是先在學校「投資」十多二十年嗎?想做會計師,不是先自掏腰包上課程、考不同的試麼?這既是「投資」,亦是「誠意」,也是對其他人負責任的行為。如果你是老闆,有應徵者跟你說:「由於我不肯定自己能否得到這份工作,所以我甚麼也不懂,你請了我才開始學吧!」請問,你還會聘請他嗎?(雖然市面上真的有這種人。)
又例如,你想當演員,於是考入藝員訓練班,希望可以磨練演技。你當然不肯定將來會否成為一線小生,甚至可能連演出的機會也沒有,但你依然盡力在班中做到最好,請問這是對你的家人/伴侶/自己一項不負責任的行為麼?莫非呆在家中發明星夢才最負責任?一樁事件,照出香港人的無奈與悲哀,同時照出各式各樣的妖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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