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東方日報舉行了「名作家頒獎典禮」,頒獎嘉賓兼評判有深雪、喬靖夫和我。頒獎典禮開始前,我們談起做全職作家的境況,我不是小說作家,很有興趣知道他們成名前的寫作生活如何。
他們不約而同說,成名前要靠其他工作維持生活,同時也需繼續寫作以保持筆功,這樣的光景對喬先生來說持續了8至10年。他們一朝成名後,便能夠做全職小說作家,完全靠寫作謀生了。
他們邊談,我邊想,社會鼓勵年輕人熱愛文學、熱愛寫作時,只是把這種熱心抽離、脫離現實來講,甚麼要多寫、多創作,本地文學才能得以傳承,誰知最後連生活都弄得不好,文學發放異彩,你的生活就發霉!
我想,小說家成名前的刻苦奮鬥經歷應該說出來,讓年輕人知道成功需苦幹這個簡單道理的同時,也懂得欣賞小說作家如何把寫作與維持生計,藝術地結合起來而非互相排斥。
我思考了一會,提議下年冠亞季軍可以跟本報專欄作家一起寫專欄,譬如寫三數篇,以作鼓勵;更重要的是讓他們知道,得獎後的道路不是停下來的,還可以有機會嘗嘗以寫作賺取稿費。這種有報酬的真實感與認同感,比只管以脫離現實式的鼓勵他們繼續尋找文學美夢的做法較為負責。
頒獎典禮開始,我上台跟觀眾分享寫短文的心得,我認為橋段很重要,參賽者同一個題目,如何取勝不是甚麼修辭文筆等表面工夫,又或是用來充斥場面的引經據典,而是貫穿文章的橋段。我評審參賽作品時身在沖繩旅行,晚上令我繼續追看下去而不欲入睡,就是那些「好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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