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ne讀友來信:你好!本人是見習律師,畢業於本港大學的法律系,目前在一家本地中小型律師行工作,一直希望轉至國際大行,因為工資待遇及前景較本地律師行優勝。但畢業成績只有2級榮譽乙等,國際大行多不作考慮,故希望通過到外地修讀碩士,再申請到國際行工作。
鑑於畢業成績欠佳,未能申請到牛津、劍橋等的法律碩士,考慮到北歐讀書,因競爭較低。本人對國際法、歐洲聯盟法律有興趣,亦希望多學習商業相關知識,打算成為律師後的1、2年到北歐的大學讀法律或商學碩士,請問在港的認受性如何?讀北歐的課程有何注意事項?
答:讀友的畢業成績一般,但亦不算太差,至於往國際律師行就業,它們傾向聘請海外名校畢業生,多由學士學位起入職,再通過內部培訓以熟習公司運作。至於你計劃赴北歐升學,想法不錯,若家庭經濟能支持,值得考慮。除北歐外,亦可考慮赴其他歐洲國家攻讀法律課程,因歐盟火車頭始終以德、法、意等國為主,近年俄羅斯經濟亦有急速發展。
若能到歐洲唸法律碩士,認受性影響不大,因為你已有本港律師專業資格,所以在專業認可上,你已符合要求。至於這碩士課程在學歷上是否獲認可,則可以在回港後將學歷交學評局作個人學歷評審(網址:www.hkcaavq.edu.hk)。即使不獲認可,關係也不大,因為同學持外國學歷回港時,最重要的是其學士學歷獲認可。
現時,政府或資助機構不少職位的入職要求均是學士學位學歷,所以只要能證明自己所持的學歷,等同入職要求上所需要的學士學位學歷已足夠。相對地,會考慮碩士作入職要求的職位較少,一般情況下,碩士只是錦上添花。赴北歐升學,最重要是語言上能應付學習,可早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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