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李克勤提醒我,要開始為小女「饅頭」物色「卡通玩伴」,作為她的成長夥伴。
一般來說,成年人很難理解或認同為何某些卡通人物會大受歡迎,例如,本人的父母從來不接受我們的《IQ博士》、《龍珠》和《超時空要塞》等;同樣,我對當世代的卡通人物(尤其是來自西方的)向來是抱着「不屑一看」甚至是「嗤之以鼻」的態度。然而,只憑直覺始終有欠公允,為了「饅頭」未來的福祉,我決定好好去認識一下當代的卡通人物。
Barney & Friends——數年前看見他(還是她?)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何美國人會找一條矮瓜做卡通人物?」後來才知道他是一頭「紫色人化暴龍」。他於1992年4月面世,創作人希望透過這條「開朗、孩子氣、充滿活力又友善」的恐龍,用歌曲與(非常「攞命」的)舞蹈,將正面和樂觀的價值觀帶給學前小朋友。
Barney在香港大有捧場客,但凡來港「開騷」,幾乎場場爆滿,媽打們更要在討論區為兒女撲飛,其激烈程度絕不亞於Eason演唱會。人們對《Barney & Friends》的觀感相當極端,有人對他大讚不已,耶魯大學研究更指他是「學前電視節目的模範」;可是,亦有很多人「鬧爆」他,並經常拿他作為「惡搞」的對象。
我鼓起勇氣,認真觀看一集《Barney & Friends》,內容主要是圍繞這條「會說話的暴龍」和人類唱歌跳舞,片中時常刻意描寫他如何深受小朋友愛戴(例如他一登場,小朋友一定會(生硬地)擁着他)。雖然歌曲相當悅耳,但只是看了3分鐘,我便看不下去。
我的結論是:聽Barney好過看Barney。如果「饅頭」愛上他的話,我的反應會是:「唔係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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