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莫生氣

必須承認,自己是個相當易動怒的人。天生對聲音、尤其是人類的聲音過分敏感,有時只因一句話,便怒上心頭。

上帝有禁止我們生氣嗎?沒有。但聖經中有一句很精警的提醒:「生氣但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人生在世,生氣似乎無可避免,上帝也知道這一點,但祂更明白,生氣很容易生出罪來。我試過在憤怒時說出一些極其離譜過火的話,傷了別人的心,也損害了大家的關係;我試過在盛怒時「打牆」及「踢物件」發洩,結果令手腳受傷(我竟然選擇打向一面「實心牆」及踢向一大塊石頭),我試過在生氣時做出一些非常不理智的決定,事後追悔莫及。當怒氣沖昏頭腦,最容易會開快車、飲醉酒、亂說話,美其名叫發洩,其實是控制不了自己,身體已經完全被怒氣操縱。傷害自己身體、用言語侮辱別人、破壞彼此關係,其實已算是犯了罪。

所以,雖然聖經叫我們「生氣但不要犯罪」,但生氣的本質就是很容易引向犯罪,學習不生氣才是上上之策。有甚麼良方妙計?聖經說「慢慢的動怒」,即是說,不要馬上採取行動,不要讓我們的口舌快過頭腦,當發現自己開始面紅耳赤,逐步邁向爆發邊緣的時候,最好馬上逃離現場,與「當時人」分開一下,讓自己冷靜及安靜下來。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能捱得過5分鐘,自然便能過15分鐘,然後1小時、2小時,再想想上帝也叫我們不可「含怒」,最後那些怒氣總能煙消雲散,即是說,又避過了一次犯罪的危機。

祝福大家,少一點生氣,多一點喜樂。要放下憤怒,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請由第1分鐘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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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