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捐錢的道德責任

那筆1億元,大家都很傷感。稱作公關錢又好,或作進貢錢也好,總之都不能視作賑災錢。政府固然具敗壞的作風,也有難言的苦衷。交了出去的稅,等於潑出去的水。

不過,還在口袋裏的微薄積蓄,我們仍然是有自由去怎樣運用。我的錢,是血汗錢,寫稿寫得好辛苦(編輯追稿也追得一額汗),絕不能讓無恥高幹買樓換車,或畀貪威官妓添購品牌。

看到四川地震的悲慘場面大展示,我們可以無動於衷嗎?當然不可以。但可以不捐錢嗎?而我當然認為是可以不捐,尤其當你知道捐款將有可能下落不明。

有些人覺得一定要捐,不捐就是冇人性,不捐就是不愛國,捐了,便心安理得。然後覺得捐款的去向與他們無關,因為他們相信已做了「很有人性」的「好事」。有點像拜觀音菩薩,慷慨地添香油錢,便自我感覺良好,深信好人有好報,從此得到上天庇佑。但他們沒有想過,捐款落在不適當人士手上,將會帶來幾多傷害。

打個比喻:有親戚向你借一筆錢,說要為年老母親醫病,但你知道該賤格親戚將會把錢拿去嫖賭飲吹無惡不作,還會決定借錢給他嗎?借了,不但醫不到他的母親,也只會使社會更淪落。

請不要被婦孺之見蒙蔽眼睛與心靈,作為捐款者,我們是有道德責任把錢送到需要救助的災民,找一個可靠的機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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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