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愛喝酒,但除此之外,我稱得上是個自愛的人。甚麼是自愛呢?在我眼中,一個自愛的人是不會做些傷害自己的事的,所以犯法的事我不會做,對身體有害的事(例如吸毒)我也不做,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便是從不濫情。
也許我思想較守舊,總認為一個女人的名聲很重要,尤其是關於男女關係的事。雖然現今社會都已沒有計算男女間誰人比較「蝕底」,但在我眼中,不論男女也應抱着審慎的態度對待感情事。有些女人很奇怪,會認為自己跟愈多男人在一起,便愈「威」,但我的想法卻剛好相反,認為男朋友愈少愈好。始終是女人嘛!若跟很多個男人睡過,應該會給別人不太好的印象吧!
所以,近日當我無意中知道,女人跟男人分手後的短短兩星期內,便已跟另一個男人發生關係時,我馬上嚇得目瞪口呆。她竟然笨得以為這樣子便能報復男人拋棄她,可是她又可有想過這個選擇只是傷害了自己呢?既然男人決定拋棄她,那還會在乎她之後跟誰人睡呢?終於明白為甚麼樣子很漂亮的她,至今還要孤單一人過生活。除卻真命天子還沒出現之外,我想最大問題,應該是她的思想真的很有問題。太不自愛的人,又如何懂得愛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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