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當關:反插水與「米拿規則」

今年NBA職業籃球執行了兩項新規則,其中一項是反「插水」行為(Anti-flopping),懲罰假扮被侵犯的球員。足球賽嚴懲「插水」已經好一段日子,現在終於輪到籃球賽也要抑止這種有欠運動員風範、令球迷深惡痛絕的行為,確是好事。

不過相比足球賽一判定「插水」就馬上罰牌,NBA的懲罰卻非即時,而是賽後才翻看錄影作懲處:初犯只是警告,再犯則罰款5,000 美元,累積次數會增加罰款(最高第五次是30,000美元),超過5次則包括停賽。之所以在賽後才判罰,是因為籃球攻防節奏比足球快密得多,而「插水」要靠即時重播判定,如果經常停下來看錄影會很影響球賽的進行節奏。上星期布魯克林籃網隊的伊文斯(Reggie Evans)就成為首個被罰款的球員,另外也有球員受到警告,看來NBA當局確有心推動此規則。

而另一項新規則俗稱為「米拿規則」(Reggie Miller Rule),是禁止球員在跳投,尤其後仰跳投(Fadaway)同時,刻意將前腿踢出去,阻止對方貼近防守,甚至製造身體接觸而有加射罰球的機會,新規則會對該球員吹罰進攻犯規。這規則引起的爭議比較大,有人認為後仰跳投時腿部順勢有所動作是很自然的事,擔心判罰太過主觀。高比拜仁(Kobe Bryant)、韋迪(Dwyane Wade)和魯域斯基(Dirk Nowitzki)這些頂級球星都擅長這一招,到底球證會否「大細超」放過他們,也令人關注。

坊間以殿堂級射手米拿的名字稱呼這規則,當然因為他是此招的佼佼者。其實米拿已經退役7年,還能夠得到一條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球例,確是非常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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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靖夫‧流行小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