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文中談到初生小孩必學的動作,除了「請請」、「驚驚」、「飛吻」之外,還有兩個是相當令人費解的,今日要說的,叫「Give Me 5」。
這個動作,常見於運動比賽中,兩人用力地擊掌,以表示祝賀或勝利。可是,對大腦還未開竅的小孩子來說,當然甚麼意義也沒有,純粹只是一個條件反射的「表演動作」——即大人說:「Give Me 5 !」,他就一定要馬上拿出手手來,與他們擊掌。
早前,出席友人為兒子舉行的1歲生日會。地點是金碧輝煌的豪華會所,現場還有非常高檔(但BB一定吃不到)的美酒佳餚提供。我心想:「1歲的生日會也如此,10歲時豈不要到白宮大宴親朋?」可是,要得到如此「禮遇」,孩子也必須要付出的。經過長年累月的秘密訓練後,他終於要到親友面前表演了。
友人與太太雀躍地向孩子發號施令:「BB,同人地Give Me 5 啦!」孩子被一眾牛高馬大的陌生人圍着,一臉呆滯,甚麼動作也做不出。四周的人不斷嚷着:「畀個五我啦! 畀個五我啦!」孩子依然沒有反應。
父母開始焦急,擔心是次「公演」要黯然散場,神情開始兇惡:「BB,我點教你o架?」孩子扁着嘴,然後做出一個「驚驚」的動作,全場觀眾捧腹大笑,父母則鍥而不捨:「唔係要『驚驚』,要『Give Me 5』!」 足足搞了十多分鐘,孩子終於勉強地舉起5隻手指,並伸出手來與某人「合掌」。全場掌聲雷動,父母終於鬆一口氣,是次「公演」亦宣布圓滿結束。孩子於3分鐘後便睡着了。我懷疑,他長大後,永遠也不會再做Give Me 5。
還有一個壓軸的「孩子必學指定動作」,明天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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