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在即,從香港的電視新聞裏得知,候選人之一羅姆尼找了一名叫「瑞安」的人擔任副手。坐在電視前思考了良久,「瑞安」的英文名即是甚麼?幾經查考之下,才知他叫Ryan。
下一個問題來了:無論我如何讀,「瑞安」與Ryan在發音上扯不上連繫。根據一貫的譯法, Ryan不是應譯作「懷恩」或「賴仁」嗎?又再查探下,「瑞安」是大部分內地媒體的譯法,原來,香港媒體是要與他們看齊。
類似的情況絕非首次。從前,美國的Virginia明明是「維珍尼亞州」,譯得溫柔動聽,誰不知這幾年竟變了「弗吉尼亞州」,又「弗」又「吉」,對廣東人來說,難讀、難聽又難明;加州的大城市San Diego本來叫「聖地牙哥」,現在變成古怪的「聖迭戈」(莫非要避開本地某酒店的名字?)如果不是看字幕的話,恐怕沒有幾多人可以寫出 「迭戈」二字。
譯名就是幫助我們認識與記下那些名字。不同語言有不同發音,加上不同地方的文化特質(例如「史泰龍」,實在譯得有型有格),出現不一樣的譯法,是很自然的事。我們叫「阿仙奴」,內地叫「阿森納」;湖人隊的籃球巨星叫「高比拜恩」,唸國語的人叫「科比布萊恩特」,大家都可以輕易地用自己的語言唸成近似的Kobe Bryant。如果譯名讀起來與原名風馬牛不相及,那為甚麼還要譯名?
「翻譯普通話化」,變相亦是一種文化侵蝕,因為我們要被迫用一些不熟悉的語言來解讀或揣測原名。如果有一天,「碧咸」統統要變成「貝克漢姆」;「迪卡比奧」要變身「狄卡皮歐」,唸廣東話的香港人會覺得如何?衷心希望本地傳媒不要為難廣東話讀者和觀眾,更不要為了與別人看齊,而自動放棄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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