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多啦A夢vs叮噹

那個藍色貓形機械人,你是怎樣稱呼?如果閣下稱之為「多啦A夢」,年齡大概不出20;假若稱為「叮噹」,定會被列入35歲以上組別。

回想70年代初,以「ドラえもん」為名的日本漫畫,在香港以「叮噹」譯名作盜版形式發行,有意無意為日後正版來臨做好了吸納粉絲的偉大工程。那個年代,盜版不成道德問題,冇得睇才成生活問題, 從此「叮噹」成為我們的「叮噹」。

後來全世界都嚷着要尊重知識產權,「叮噹」作者藤子. F .不二雄於1996年離世,臨行前的願望竟然是:「希望亞洲地區統一改以日本音譯, 使每個不同地方的讀者只要一聽,就知道在講同一個人物。」版權繼承者朝日電視台貫徹執行,使華人地區一概以「多啦A夢」稱呼……

著名漫畫家的作品深受愛戴,遺願又豈能不尊重?可是人間有情,視「叮噹」為成長良伴的朋友,怎能貿貿然接受「多啦A夢」這種半中不西、半口語不白話的奇異名字,讓童年回憶全部毀滅?我是「叮噹」的硬頸派,視之為「乳名」,長大後你要改新名字,我也誓不改口風。

海港城於今天起至9月16日期間舉行「你睇!多啦A夢嚟啦!誕生前100年祭」大型展覽,場內隆重展出100個高1.3米、手持不同神奇法寶的 「多啦A夢」……請問,可不可以做第101個,並稱它為「叮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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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