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某年,爸爸為了鼓勵我努力讀書,推出了一項「獎勵計劃」:如果我能考到全班十名之內,他便會賞我一個願望,還聲稱「乜都得」。
那一年,不知從哪裏來的聰明,我竟然真的考得第九名!(亦是唯一一次)我拿着成績表要求爸爸「兌現承諾」。他問:「你想要甚麼?」我興奮地說:「以後不用上學!」他斬釘截鐵的說:「當然不可以!」我大失所望,扁着嘴說:「你呃人!不是說過甚麼也可以麼?」他嚴肅地說:「我當然不能容許你做不對的事!」當時我少不更事,深深不忿。後來爸爸買了一件大玩具給我,我的不忿亦就此平息。
時常聽到有人埋怨,聖經不是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麼?上帝不是信實的嗎?為甚麼我求的總沒有實現?然而,大家可能忘了(或從來不知道),我們所求的,也必須符合某些原則,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所以聖經說:「你們求也得不着,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耶穌也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用另一個方式問,如果上帝真的「有求必應」,連別人作奸犯科也應承,甚至出手相助,祂還是公義和慈愛的神麼?我們又為甚麼要信這樣一個神?正如當年,若然爸爸真的容我以後不上課,那他便是害我,而非愛我。所以,上帝絕對沒有必要回應我們自私的訴求。
說到底,有求必應,也未必是好事。
網址:blog.sina.com.cn/bennylau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