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否認,在美國過馬路是比較安心一點的。交通燈轉紅時,固然可放心地橫過馬路,而即使部分路段和內地一樣,容許車子在紅燈時右轉入另一路口,但當地絕大部分司機,還是會先讓行人橫過馬路,然後才右轉。在購物商場的大型停車場內,司機也很樂意讓行人先過馬路,即使他們走得慢一點、悠閒一點,也不會有司機響號來「侍候」。
那天,站在港島某斑馬線前,等待過馬路的人頗多,可是,路經的車輛也沒有停下來。只見那些計程車、貨車、小巴司機,連考慮停一下的意識也沒有。的確,在他們的腦海裏,馬路是用來「搵食」的,路上所有行人都是「阻住他們搵食」。所以,如果不是有人「鋌而走險」,捨命在斑馬線踏出第一步,恐怕也不會有「搵食車」停給我們了。
難道美國人不用「搵食」麼?當然不是,大家也要為口奔馳。然而,他們有一套很清楚的意識:趕時間和搵食並非「大晒」,更不能凌駕對人的尊重。記得當年的駕駛老師,一見面便說:「行人永遠放在第一位。」
當然,美國有一套很完善的法例去保障行人。如果行人被撞傷的話,駕駛者大都要負上主要責任。可是,當地行人不會濫用這份保護,他們不會胡亂衝出馬路,不會故意「製造意外」來勒索司機;如果有人讓他們過馬路的話,他們會舉手微笑,以示感謝。這就是互相尊重,亦是文明。人與車如何互動,便可以看清楚一個國度如何重視和尊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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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