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出狂賢:全家福(下)

昨天提到那幅全家福廣告照片,刻意修圖弄「醜」相中小孩,凸顯父母整容後的「美」。我雖說「美/醜」沒有絕對的標準,但卻又在此判斷了小孩是醜,父母是美,是否證明着「美/醜」實有一定客觀標準,自打嘴巴?

可能在陌生人之間,如一群擠在港鐵車廂內的乘客,大家除了對方的外觀,冇其他資訊作判斷的基礎時,會以貌取人。但即使如此,不同人對不同的外觀,也會有不同喜惡:有人喜歡大眼、有人喜歡細嘴、有人認為眼大目露兇光、有人認為薄唇代表奸狡,不一而足。當然,「全家福圖」中小孩的「醜」,亦有一定的普遍性,不然我或很多看過圖片的人,也不會作出這個判斷。可是,我亦肯定有人不以為然,認為小孩一概很美。

起碼在大多數正常的父母眼中,自己的孩子都是美,而在有其他的基礎如性格、人品、日久相處所累積的感覺等作判斷的情況下,父母應不會「以貌取孩」;而被孩子問一個「為何你們靚,我們醜?」的問題時,亦一般會答:「誰說的?告訴我讓我罵他們一頓!在我們眼中,你們很美!」根本不用多解釋!

而這廣告變態之處,在於為求宣傳整容服務,不惜在強化絕對「美/醜」標準的迷思,排除所有其他對人的價值的判斷準則,令孩子聽到有人說自己醜時耿耿於懷,父母亦會認同這絕對的標準,對孩子生得這樣「醜」而感到羞愧,難向他們交代。這亦附和了《盛女》中那個婚姻介紹人那句「逢男人也喜歡靚女人」的話,否定了Beauty is in the eyes of the beholder的可能。將世界簡單化和凡事說得很盡,是這類廣告或商人的慣技。但連小孩和父母間的關係也套用這種邏輯,則太毒了。

創作人及唱片監製

周博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