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要嫁給老粗不可的命運下,民女惟有想出討價還價的策略,要對方承諾將來不會動粗,希望即使他日成為人妻,起碼能免於被拳打腳踢。這就是部分立法會泛民議員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上的取態。無疑,加入提高構成刑責門檻的條款,要控方證明惡搞或分享行為令版權持有人蒙受「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失」才可罪成,是冇辦法中的辦法,但真要先認輸、接受要嫁人的命運?
以民女來說,她可嘗試弄醜自己、食燥熱的東西令暗瘡爆發、或終極點以自殘身體弄病或弄傷自己,期望老粗主動取消婚約。她或可爭取村民朋友聲援,發動他們圍堵家門,在外叫囂以壯聲勢,向父母施壓。
當然就立法會的情況,議員們不敢想像一些太激進的方法,但可否考慮聯繫公民社會組織抗爭,向政府施壓?另外,有議員已揚言將提出大量的修訂打拉布戰。雖然今次跟高鐵那次財委會會議不同,沒有休會及復會的程序,即會議將連續地開,直至完成處理所有修訂案為止,拉布頂多拉得一兩天,不可能像高鐵那次拖延幾星期,但拖得多少也好,期間或可聚集更多的市民在會場外抗議,始終是可以一試的辦法。再進取點是否可研究三讀表決時集體離場抗議?反正打定輸數,認為法案在反對票數不足下一定通過,留在會內和離場的結果根本一樣,但離場起碼可以記錄在案,讓人知道法案通過得何其醜陋,削弱其認受性。而且離場可能為游離分子,甚至令籌備今年直選的建制派帶來壓力,迫令他們提出押後表決也未可料。
當然公民社會向建制派施壓亦有必要,但作為泛民,絕不可安於「小修小補」,或覺得三讀投反對票便功德圓滿。
電郵:adriancpy2@gmail.com
創作人及唱片監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