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出狂賢:古代民女(上)

試想一位古代民女,將被迫嫁給老粗,又明知父母之命難違(可能父母急需嫁女套現),她可以怎做?只好認命,嫁給老粗任由魚肉?跟父母商量,看看能否要老粗承諾婚後不會向妻子動武?懸樑自盡?離家出走?還是游說父母改變主意?

假定她深信父母不會改變主意,但離家出走又無依無靠,懸樑自盡又心有不甘,勉強嫁人亦非所願,剩下就只有跟老粗討價還價,希望他將來不會無故拳打腳踢,硬上弓起來也不會太霸王。當然,對方會否接受這種條件,完全由他決定,畢竟父母有求於人,人家的形勢較強。

香港立法會部分的泛民議員,視自己就如這種古代民女,命途坎坷,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一事上,尤其淒涼。他們認為,由於今次是政府提案,簡單多數贊成便能通過法案,即使泛民全數反對,在建制派的多數贊成票下,亦難逃法案通過的厄運,情況就如必要嫁給老粗。在揀無可揀下,他們便思考「討價還價」這冇辦法中的辦法,試圖加入「提高構成刑責」的門檻,希望法案即使通過,也讓他日被控的人有一定的辯護理據,兩害取其輕。於是,現在加入了條「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的小修補,即日後有人因改圖或分享歌曲而被新例檢控時,只要不能證明那人令版權持有人蒙受「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便不能入罪。但甚麼是「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若港幣1元是輕微的經濟損害,則2元就是「超乎輕微」?

這些古代民女,似乎有了這個「保障」已於願足矣,排除考慮其他選項的可能。但他們是否真的沒有其他對策?下次再談。

電郵:adriancpy2@gmail.com

周博賢‧創作人及唱片監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