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有位同學,繪畫天分奇高,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聖經》裏畫的幪面超人。
當年,我們就讀天主教英文中學,要上宗教課,用英文《聖經》。那個英文版本,字很細,紙薄得透光,頁背的字也清晰可見,加上英文艱深,教人讀得辛苦。幸好,編輯每隔數頁便加入一些線條簡單的插畫,聊作點綴,而那些「公仔」可能是耶穌、法利塞人、門徒、聖母或以色列人等,但統統木口木面。或者當時的課堂較悶,這位同學為解寂寥,索性為那些插畫大肆加工,畫上頭盔、面罩、領巾、保護衣、變身腰帶和電單車等裝備,填色後活像一個個幪面超人,精美得讓人拍案叫絕。這位同學,今天已是香港頂尖的動畫電影導演。
你或會覺得學生上堂畫畫,絕不值得鼓勵,在《聖經》裏塗鴉更是褻瀆神明,應予以譴責。請別生氣,我無意在此鼓吹上述行為,你亦絕對有權作出判斷和批評,縱使我個人對一位中學生這種無損他人的自娛玩意,傾向從寬看待。總之想借此說的,只是創作。
創作很多時是由臨摹或改動其他作品出發,正如我這位同學,就是幫書本的插圖加工,從中鍛煉畫功和想像力,再在這基礎上發展出自己的創作。我亦是透過平時多聽歌來吸取素材,到創作時整合這些素材來建構新作。就算你現在使用的手機,也是通過改良上一代的款式而來。基本上借別的作品來獲得靈感或加以發揮,不管是有意識或無意識,是創作的關鍵過程,因此可說,所有的作品也是某程度的「二次創作」。要鼓勵創意,推動香港的創意產業,這種「二次創作」的風氣實不應扼殺。
創作人及唱片監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