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某城市最近開了一所「免下車雜貨店」(Drive-thru Grocery),車主可以不用下車、不用走路,直接駛進偌大的雜貨店內,看見適合的貨品,只需從車窗伸手拿走便可。記者認為那是一個相當有創意的概念,店主更一臉自信的說:「相信將會有很多人方倣效!」
我想說:美國的確是一個令人懶惰的地方。我曾經是一名「運動健將」,每天早午晚也打籃球;老師要我們跑山,我每次也能跑畢全程(雖然都是包尾而回);為了節省金錢買唱片,我時常選擇由學校步行個多小時回家;爸爸周日要我們遠足,我從不推卻,亦不會覺得疲倦。那時候,我身形尚算健碩,而且精力充沛。
可惜,到了美國讀書後,一切都改變了,尤其是開始駕車後,我便迅速變成一個懶人。當地的「免下車」風氣相當盛行,洗車可以不用下車、買漢堡包不用下車,連提款也可以安坐在車廂內進行。後來,網上購物開始流行,只要按個鍵,甚麼東西都能送到府上,於是「行街」的次數也大減。日積月累之下,開始變得連一步路也不想走。我寧可在車上呆等,或不斷在街上繞圈,也要等到那個正正在商店或餐館門口的車位;即使朋友的家是在一個街口以外,我也選擇以車代步。這樣子過了4年多,我的「得着」,就是一個不能磨滅的大肚腩。
慶幸自己及時回流香港,雖然運動量不算很多,但每天上車下車,在街上左穿右插,勉強也叫有點活動,偶然更會出一身汗。否則,繼續在那個鼓吹懶惰的國度生活下去的話……恐怕我的雙腳也已退化了。
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