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廂中,乘客不算多,筆者在座位上用手機「趕稿」。列車靠站時突然煞掣,站在前面那名一直在把玩手機的中年男子,冷不防列車突如其來這一煞,整個人失去重心,幾乎跌倒。電光火石間,他伸手亂舞,意圖抓着些甚麼,卻一拳打在筆者的臉上。這一拳甚狠,中正筆者的鼻樑,連眼鏡也飛脫,雖然沒有「見血」,但的確痛得要命(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仍隱隱作痛)。
那名「兇手」獲旁人出手相助,終於站穩,稍為定神之後,竟若無其事的繼續埋首於他的電玩,似乎毫不知道剛才曾「擊傷」了筆者。而我則坐在位上,搓揉着腫痛的鼻子,非常可憐。
事後,與友人談到此事,友人A大叫:「當然要追究到底啦!是他不小心,然後打傷了你,怎可就此了結?至少也要他知錯和道歉!」友人B卻持相反意見:「可能他也不知道打傷了你呢?一時失足,大家也不想,當眾吵鬧,動氣又傷神,即使他說一句對不起,你也只會心裏好過一點,但對你受傷的鼻子也於事無補!」友人A不認同:「這是原則問題,犯了錯就要承認,承擔後果,誤殺也要收監啦!」友人B反駁:「但現在他不是殺人嘛! 『退一步海闊天空』,你不小心踩了別人一腳,也不想被人大興問罪之師吧!」兩人就此爭持不下。
當日,我一直坐在位上,想着同一個問題:「應該上前跟他理論嗎?」只是,一直到他下車,我仍拿不定主意,最後只有按着鼻子,目送着他離開。是「息事寧人」還是「追究到底」?還是交給讀者評評理吧!
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