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戲是件很難的事,我總是覺得。因為所需條件太多了,人要好看,但又要有一定高度,臉、頭和身的比例要對路,然後更要皮膚白滑,聲線也要討好。那麼多東西,全加起來,實在不是易事,而且還未算到有沒有演戲的慧根。所以,一個大明星,有演技而且樣子又討好的,實在真的很值錢。之後就要靠運氣,找到能上位角色。
晚上的《缺宅男女》,紅了位刻薄的二嫂。從以前的鵪鶉妹,到現在的惡婦,只知道她是真會演戲,因為許多角色,她還是能應付自如,證明她並非自己就是那樣的人和性格所以才演得好。
當然,有時有些人就總是給定型了。那個樣子,那個身形,最後監製導演就找他做相近的角色。人大大隻的,就做警察,女生弱弱的就做個主角的妹妹,如是者怎做都做不出頭。
就算一套戲他演活了,但再演下去,還是很快露餡。例如看午夜的警察劇,吳卓羲就演得特別像個警察,走路開大步的,肩膀搖搖,神情有點正義感,但又感覺到有點愛偷懶。這種矛盾,他演得很活就是了。他演的戲,基本上還是不錯,但只要角色一大變,他又好像總是後勁不繼。
所以一個人是真好戲,還是他本身像原來的角色,我們做觀眾的還得分。不過怎說都好,好看的臉我們總會喜歡看的,問題是一張好看的臉究竟能好看多久吧。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