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Boxing Day,可有甚麼收穫?
聖誕前出席某頓飯局,主辦者指明要交換禮物,幸好一枱16位皆是窩心之士,挑選的禮物全屬大方得體。我抽到小型真皮相機袋,外形簡潔漂亮,而且具實用性,完全合乎心水,真多謝送出禮品的朋友!
交換禮物,像盲婚啞嫁,幸福不是必然,是找到歸宿或是遇人不淑,全憑彩數。小朋友柴娃娃,在禮物上整色整水搞呢搞路,尚可當作開玩笑,幼稚一點也無妨;幾十歲人參加派對,對人家要有起碼的尊重,對自己也要保持相當的體面,攜帶的禮物不必昂貴(除非你要炫耀身家),但最好花多少少心思,就算不花心思也得要保持「中性」,香水、朱古力、餐飲禮券固然好「行」,但至少男女合用,至少沒有人會反感。
這一點,很多人都明白的,是不是?你以為啦!
到今時今日,仍然有傻瓜拿出30包紙巾或假陽具來交換禮物,是Cheap是淫,全面起底,一鋪清袋。收禮人尷尬萬分,送禮人遭受嘲諷,擺明是一個Lose Lose局面。如果壞品味是犯法的,有些人應該被判無期徒刑。
禮物像談話,是社交技巧,若果閣下未能掌握幽默與搞笑的要訣,請勿「愚人愚己」,只要安守本分,送出一件四平八穩的東西,就沒有被人非議的理由。香港是否購物天堂,我有保留,但肯定不是禮品地獄,拜託,莫賴「揀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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