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跟朋友H聚頭,就愈相信「矮仔多計」的說法,他真是滿腦子鬼主意,假如生於古代,肯定是諸葛亮的死對頭。他知道我常用微博,便給我一個提議:「若你碰上明星名人,記得跟他們合照,放在網上立即吸引大量眼球。」
我非常同意,只是很難實踐。請恕臉皮太薄,不敢貿貿然走上前高攀名氣界。亦衰在眼角太高,打死不去屈就自己做小粉絲崇拜他人。隨着年齡漸長,臉皮愈來愈厚,但眼角愈來愈高。說到底,任憑閣下做足門面工夫,說盡動聽客氣話,你的伴侶、朋友和偶像,正真確地反映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有位長輩,讀過書、見過世面,做人處世大方得體,有這樣的質素,對市面上一些明星名人當然不會放在眼內。早前她出門旅行,在酒店竟然碰上她很不屑的某位港產名人,她當然視而不見,免得讓那名人自我膨脹。我不至於像她的愛恨分明,但也偏向奇事當閒事、名人當常人。
前幾天身在外地,趁夜闌人靜坐在酒店大堂上網寫稿,巧遇香港朋友,談得正高興時,背後出現另一身影,朋友說:「你認識Cherie嗎?給你介紹……」我轉身瞄瞄,那位Cherie叫做鍾楚紅。
閒聊兩三句後,我與Cherie各在一方靜靜上網至夜深,她先離去,臨別時遠遠向我微笑揮手。最終我沒有依從H的提議—若果Cherie也視自己為常人,我何必冒昧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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