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小說──發條鳥:63.王雄‧懸紅

「……這個一手幹掉兩大幫會的殺手,不是職業殺手,而是變態殺手,以殺人為興趣,希望幹掉兩大幫會的首領一舉揚名天下,是極危險的人物。要是發現他,請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通知警方……」

王雄在茶餐廳的電視上看到自己的照片時,正在喝湯。他並沒有給嗆到,也沒有異於尋常、保持超然的冷靜,而是和在場其他人一樣──就連掃地的阿姐也不例外──緊緊留意這新聞的最新發展。

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還要耳聽八方,留意其他人的一舉一動。

他們絕不會料到目標人物就在現場,特別是這家茶餐廳,以他所知,是幫會中人愛去的,當然,也超出警方的勢力範圍。

鄰座的人說,黑白兩道就是要翻盡每一個垃圾桶,掀起每一個水渠蓋也要找他出來,所以每個人在街上時都繃緊神經,希望能抓到他拿到巨額懸紅。

也因此,茶餐廳成為他們的避風港。他們在這裏不必再神經兮兮要把他找出來。他們相信他就算敢殺幫會老大,也絕不敢躲在這裏和他們一起看電視。

這不是正常人的行為,可是他們忘了,他並不是正常人。

回到新聞裏頭,報道說他希望揚名天下是真的,以殺人為榮為興趣卻是假的。他殺人只為錢。至於知道要殺人時會興奮,則是那一針的效力,不是他的本性。

重點是,要是他真的殺了人,他心甘命抵,然而,他不是。他背了個黑鍋。明明不是他殺的人,到底是誰殺的?

另外,新聞也說月姐一樣死了,而且就在同一晚。這是典型的殺人滅口,非典型的幫會仇殺。

那天發生的事,毫無疑問是圈套。

新聞又說,某幫會──估計是山海幫──懸紅找到王雄,不論生死。

這裏一來,誰是下令的人,呼之欲出。

可是,就算知道,他又可以奈他們甚麼何,難道以他一人之力去對付人家整個幫會?

而且如今他是過街老鼠,人人得而誅之。

他連躲起來的地方也沒有,身上的盤川頂不了一個星期。換了是別人,也許可以找些毋須身份證明的工作,但那些地方正是幫會會搜查的目標。

他沒有可以信任的朋友。月姐和夜店裏的小姐都不算。

幸好他頂着易容面具,不讓陌生人發現,也可讓他準備下一步行動。(待續)

譚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