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鬧得熱烘烘的X富商與酒吧女的案件中,看見X富商在庭上作供說:「我唔敢唔見佢、唔敢唔聽佢電話、唔敢唔陪佢到庭,甚至唔敢唔同佢做愛!」我真的感到很滑稽。
這次事件,很明顯是男人「偷食」偷出禍了,絕對是世上愛偷的男人的一個好「前車」。「偷食」也真的要選對象,要是選到一個像酒吧女般不簡單的,便會落得X富商如今的下場。現在開始有點明白,為甚麼有些用情不專的男人,專挑良家婦女作情人,我想應該是方便他們「速食速逃」。
「唔敢唔同佢做愛」這句話是甚麼意思?難道男人都是四腳動物,即使面對一個很可惡的女人,但為了一個「怕」字,便可以勉強「小弟弟」做事?為甚麼「小弟弟」可以背着男人的思想,仍有力做事?我不是四腳動物,也不是男人,所以不明白。
不過,除了這次案件中的男主角,我也聽過很多關於男人能夠有性冇愛的例子。我們女人很多時在酒精影響後,變得大膽一點,或會借這機會跟自己心儀的男人靠近一些,但這絕對只會發生在我們對對方有感覺的情況下。只不過男人呢?原來真的不一樣的,只要感到有需要,不管是甚麼女人,就連家中的女傭也被嚇怕了,真恐怖。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