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好心人

近日收到一些讀者的來信,回應我在此「地盤」發表的文章。有些是在看過文章後有感而發,把自己的經歷說出;有些則是對我的文章作批評;有些更好心的,建議我文章內的主角,該如何處理他們面對的危機。

有一位好心人,不但好心,而且對法律亦有點認識。對於我其中一篇文章的主角的處境抱不平,便建議我應以我的法律知識,指導他向法庭申請離婚的證明,好讓男主角可以跟前妻的關係一刀兩斷。我當然知道這是個辦法,即使在內地結婚的夫婦,在成為了香港居民後欲辦離婚手續,而又找不出內地的結婚公證書的話,只要向法庭申請一份誓章,說明關於內地的結婚公證書的資料,便可解決問題。很可惜,男主角的離婚手續不是在香港,而是在美國辦的,所以即使他已諮詢了執業律師的意見,也是無計可施。

不明白為甚麼有些人如此無聊,把從前愛過的人推進一個困局中。畢竟也愛過,畢竟也是自己女兒的父親,既然自己也要再婚了,為甚麼不給對方一個新生活呢?

姑勿論我朋友的處境如何,也為關心他的好心人在此說聲多謝。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