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自殺

剛剛收到了由一個熟悉的號碼撥出的電話,卻聽到一把陌生的聲音跟我說,我從前的保母自殺過身了。打電話給我的是她的哥哥。他說之所以會把這消息告訴我,是因為知道我跟他的妹妹一直有聯絡,所以身為哥哥的,有義務要把這個消息告訴她的朋友。

早在10多年前,她做我的保母時,我已感到她是個「神神化化」的人,但也沒感到有甚麼大不了,因為那時接觸的娛樂圈中人大多如此。

及後我離開了娛樂圈,她亦轉投了另外的行業,我們因為某些原因經常也會聯絡,早前我還在加拿大生活的時候,已感到她的情緒有問題。

她的哥哥也直認,其實她已看了很多年的精神科醫生,只不過在感情和工作的壓力下,一直令她撇離不了情緒病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在自殺前,除了寫妥遺書,還把銀行的存款和樓宇業權的轉名文件簽妥了,那麼自殺的決定,應該不是一時衝動,而是經過細心部署,真的不再留戀這個世界。

為甚麼我會這樣肯定她當時的意向?因為直至現在我還記得,祖母在自殺前的一星期左右,曾叫我為她寫下一張字條:「我兒子梁XX的電話號碼……」,好讓患上腎衰竭的她在街上發生甚麼意外,也可以從她的手袋內找到這字條通知父親。最終,警員是憑藉這字條,通知父親祖母自殺去了。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