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管稱她是A君吧,某飲食雜誌的編輯,平日工作是聯絡各大餐廳食肆,相約採訪安排拍攝。手板眼見工夫了,近期卻跟日式牛肉放題店「一陣見」產生問題……及可笑的事。
話說A君致電該公司市場部,問:「我是XX雜誌A君,知道你們有新店開張,請問有何特色?」回答是:「都係嗰啲啦,環境舒適啲。」未免太敷衍,但算了。
A君問:「請問何時能安排拍照?」不問由自可,一問不得了,答覆是:「你可唔可以講嘢唔好一舊舊?請你重新講過。」很奇怪吧,像上司教訓小職員的態度,對方好像認定了A君是「有事相求」。
繼續其答覆:「你應該清楚啲、具體啲,話係雜誌嘅營業部、市場部定係編輯部,然後先話你想做採訪或拍攝或問我攞公關相……」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我假設A君交代不清啦,但作為市場部人員,大可直接問A君是貴雜誌哪個部門、有甚麼需要云云,何須擺出一副「教你工作」的姿態?何況雜誌表明對店舖有興趣,市場部應否率先表示欣賞及道謝?
A君有點無奈,但算了,只想快速完結爭拗,就根據對方要求說個明白,並問:「可唔可以畀我睇吓菜牌,等我預先選好想拍攝嘅菜式?」回答是:「菜牌是秘密,唔可以外傳。」OMG,放在店舖門口任客睇個飽的菜牌,原來是商業秘密。
這位市場部人員的表現,3分啦。如果20分是滿分。
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