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有讀者會用不同的方法給我不同形式的鼓勵:他們買了書,如《八十後的生存與生活》,或是《京都》,說很好看,很可以說出 「他們的心聲」。又或是,「很好看,一看就放不下……」又或是當讀者們看到我的新書《新‧日本人論1──地震教我的事》的封面,他們會說:「太好了!書展必買!」
我仍是人,仍是虛榮的人類,會反射動作地高興一陣子,心頭總是甜的。
好好好,廣告賣到這兒好了。老實說,幾個月前編輯叫我要出一本「暢銷書」的時候,我沒有回應。因為,我很害怕。打從心底的害怕。
我們如何「面對文字」呢?書展中,「明星級」作家是賣點,不論是政客、政棍、嫩模或是裝嫩模的才子才女、半紅不黑的歌手等等,拍點Snapshot加點方塊字印在紙上就叫做書,就大賣。出版社的生意經,只在乎著者的身份,在乎如何用市場學手法「製造風潮」。他們不會有心力或資源,深化社會的討論。
外國對待作家的態度是怎樣的?比方說,在一個平凡的星期三,於《日本經濟新聞》就有一份評論文章,談及中國作家莫言的《蛙》,那評論人是小野正嗣,他說:「當今是文學單單作為娛樂的一種被消費的時代,但儘管如此,世上仍然存在着大作家,他直接面對自己所處社會的根基,包括政治與倫理的問題,同時又不怠慢藝術性,堅持創作,莫言就是這樣的作家。」
身為作家,我依然相信一件事:我在使用文字,努力的去推動某些事情、對抗某些慢慢流走的價值,包括一些政治和倫理的問題。但當出版社以「正能量萬歲」在微博打書,或是在書腰帶上寫「呢本書好低能o架,買啦!」人文價值被商業價值沖走淨盡,這個香港,窮得只剩下滿目荒涼。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