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值得鄙視

從來沒有強迫任何一個人去愛另一個人。感情豐富的我,又怎會不明白愛情是不能牽強?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人。我也談過戀愛,亦嘗過一份感覺由濃轉淡轉無的滋味。幸好,我從沒結過婚,沒兒沒女,只是同居過,所以當感情不再時,可以瀟灑地說分手便分手,搬離跟別人同住的地方,不用牽涉太多繁複的法律程序,亦從不在感情上做出拖泥帶水的事。

不是說已婚的人便不能再在感情路上作出別的選擇,但已婚的人最好別多心吧!要不然,婚姻便會一天比一天兒戲,說不定十年八載後,已沒有人願意結婚了。只不過,當男人多情已成為大氣候時,很多人都會說,只要懂得回家的便已是好男人了。因為懂得回家的,還有點分寸,知道甚麼時候認真,甚麼時候只是逢場作興,還有一大原則,是不留下任何「蘇州屎」傷害家人。

我曾經問過很多個有太太亦有女朋友的男人,他會不會讓女朋友和太太同場出現?他說永不!因為他們懂得分輕重,不會讓太太有任何機會受到傷害。那麼,在正印面前跟別的女人毛手毛腳的男人又算是甚麼?問過很多人的意見,大家都說他除了不給正印面子,還在侮辱了他自己的人格,絕對是值得鄙視的。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