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就業信箱:內地學歷申請公務員職位

C讀友來信:你好,本人於內地大學畢業,剛回港工作,有意在公餘時進修及投考公務員職位,但是發現大部分Part-time Degree課程或公務員職位,都需要英文課程乙合格或新課程英文成績達2級以上。我以前在港讀書時曾考會考,共14分,英文課程甲成績D,想請問:

1.以我的情況可以考甚麼類型的英文資格試?

2.公務員基準試英文部分的成績能否代替公務員入職所需的英文資格?

3.我在內地修讀的學位是文史類,如果現想進修商科,是否要由基礎文憑開始?

答:

假如在內地畢業的同學想在香港投考公務員或再進修,便要留意以下事項:

公務員職位無論在學歷或語文方面,都有一定的入職要求。

在學歷方面,若持內地學歷,便先要將個人學歷交予香港學術評審局作學歷評審,有關詳情可瀏覽網頁http://www.hkcaavq.edu.hk。

在語文方面,你會考英文合格,如果該職位指定入職要求需要課程乙合格,那麼便屬於未達到要求。但是,若入職要求只是英文科合格,那麼,無論申請人是課程甲或乙合格,均會視為達到要求。另外,你可以加入IELTS、GCE等其他英文試作申請參考。

其他問題答覆如下:

1.IELTS較適合。

2.通常要達到最低入職要求,才會考慮其他成績。

3.如果已持有學士學位,即使是文史類,仍可嘗試申請與商業有關的碩士課程,毋須再由基礎文憑唸起。

時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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