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禁書周

拜讀了徐賁先生在《南方都市報》內「寄語4.23世界閱讀日」一文,才得悉美國有「禁書周」這回事,然而,美國有憲法保護出版自由,何來有禁書?再三查考之後,才發現它的背景很有趣,意義也很深遠。

一年一度的「禁書周」,由美國國家圖書館協會創立及主辦,至今已舉行了18屆,目的是為了彰顯出版和閱讀自由。主辦單位會根據上一年美國書店和圖書館的所謂「禁書」——部分是因為色情、暴力等內容而被禁止放在圖書館書架上,有的則因為投訴次數過多而遭「質疑」——來一個光明正大的「解禁」,任何年齡的讀者皆可借閱。有趣的是,去年其中一本獲「解禁」的書,竟然是迷倒全球數以億計讀者和觀眾的《暮光之城》,因為書中所描寫的性內容及宗教觀太「出位」,以致被人「投訴過多」(之前《哈利波特》也因同樣理由而「被禁」)。

閱讀是智慧的泉源,亦能豐富生命。試想想,某某人一字一字的將他的思想和創作寫下,最後成了一本書,再跨越國界、跨越語言障礙,來到我們眼前,實在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所以對筆者來說,不能閱讀,毋寧死;閱讀被人限制,則與坐牢無異。慶幸自己身處的地方,仍享有充分的出版和閱讀的自由,管它在哪裏被禁,我們仍照讀可也。

2003年的「禁書周」有一口號:「讓閱讀自由:讀一部禁書」,期望中華大地上的每一人,有朝一日亦可以大聲吶喊這口號,然後,大家可以坐在不同的角落裏,不受限制地享受閱讀之樂,自由行的同胞也不用到香港的書報攤搶購《中共高幹情婦檔案》等書籍了。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