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評論人們曾說不要取笑搶鹽的民眾,哄搶是他們的文化,這樣取笑人太涼薄了。文化?我會尊重別人的文化。比方說以下這一種。
記者做訪問,談及一些中式酒樓為了保持毛利,實行非常環保的「處理」廚餘方法。蝦餃賣不完就和肉撈在一起變成燒賣,燒賣賣剩了就再搗爛變成鮮竹卷或鹹水角。原因是反正是炸的,香口,隔夜也許也沒有太大的感覺。原來很多其他的食材,都是循環再用的。剩了叉燒就做叉燒包,剩了燒鴨就做火鴨絲炆米,剩了燒肉炆豆腐煲……雞腳、腩骨會拿去煲湯,做粉麵的上湯。整篇報道,看得我非常不舒服。為甚麼打開門口做生意,他們可以如此大模廝樣的說他們用方法將用剩的食材賣給客人,而不是好好的想想如何把廚餘減至最少?
幾年前,日本因為中國入口的毒餃子事件,連環踢出了一堆關於食店失德行為的報道。當中包括香港人很喜歡的牛奶妹牛奶糖店用上過了最佳賞味期限的糖漿做布丁,還有老牌店船場吉兆被踢爆翻用食材款客,老闆娘開記者會,全國公開道歉,幾乎要切腹了。如果這位老闆娘換了在香港,應該不用道歉,而且還可以大安旨意的承認自己「好好利用廚餘」。更可怕的,是原來不少港人都對這些事情當成是「家事小常識」,甚至認為是「傳統生活智慧」:「我以為中國人一向如此,其實不是太大問題。」
我終於都明白,為甚麼香港人去日本料理店,吃5塊魚生100大元就覺得物有所值,去中式酒樓吃一碟東莞炒米粉收110元就是謀取暴利。原來大家都習慣了上茶樓就是吃隔夜的食物,而且是文化。這件事,如果我告訴在日本餐廳工作的朋友,我肯定他們會有點驚訝,哭笑不得,由心鄙視中國人之餘,更會笑笑的加一句:「這是中國文化,我們會尊重的。」節約和無恥,應是不同的概念。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