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當音樂人愛上音樂人

一個做音樂的人,跟同樣做音樂的人談戀愛,聽來天衣無縫。大家都愛音樂,話頭醒尾,句子未講完,早就想到大家想講甚麼;你喜歡聽誰,因為甚麼而喜歡,一談起來就講不完;想去看Concert,順理成章,愛人就是最好的夥伴,不用到處找適合的伴去看Show;大家都玩樂器,你是鼓,我是結他,你說多好,在家就可開個Unplugged Live。以上想像很自然,就這樣,一對愛音樂的戀人應該從此Happy Ever After。

如此關係,我也經歷過,刻骨銘心,另一半總是能談天說地,關於音樂是談不完的。但試想想,如果如此投緣的音樂Soulmate是位女生,自然而然,她只會成為我最好的朋友,卻不會成為我的愛人。我想說的是,音樂上的投緣是難得,但不代表這兩人就該成為愛侶。實情是碰巧兩人之間是一男一女,讓他倆誤以為成為戀人是最自然不過的事。

從着地層面說,音樂上投緣真的不代表其他生活細節和人生觀是相符的。某程度上,兩人間的音樂愛好更成了這段關係上最大的幌子,讓兩人盲目相信大家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沉溺其中,總是放不開手。真的,音樂的魔力很容易讓兩人走在一起,但今天我明白,純粹是音樂的魔力是不夠讓一對戀人走在一起一世的。跟任何人一樣,要讓一段關係行得通,還需要更多更多條件,一句「大家都愛音樂」肯定不夠。講到尾,戀愛關係不是興趣小組。不做愛侶,就做對最好的朋友吧。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