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el讀友來信:
本人32歲,1995年會考只得3科合格(中、英文不合格),之後在工業學院就讀兩年全日制文憑。畢業後一邊工作,一邊兼讀IVE的高級證書和高級文憑,在2004年完成美國一所大學的普通學位。於2008年補考中、英文科,英文獲2級、中文獲1級成績。
根據政府2009年8月14日宣布,「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會視持有本地認可高級文憑及副學士資歷的人士為達到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二等級及中國語文科第二等級的成績」。本人應否再考會考達致5科合格?因想應徵要求會考5科合格的公務員職位。
答:
有關安排是針對一些已完成認可副學位(包括副學士/高級文憑)的同學,證明副學士畢業生的語文水平達到會考中、英文二級的學歷。
對以下一些同學,這些認可會甚有幫助:
1. 以往入讀副學位時,其中、英文水平未達到會考二級(或E)水平,申請一份需要中五學歷,包括中、英文科合格的職位時,在過往,這同學是未符入職資格。新制度下,若會考有3科合格(不包括中、英文),又完成一副學位的話,則可以用這兩項資格加在一起,達到入職要求。
2. 但要留意招聘機構(例如一些私人機構或專業學會)是否亦接納這中、英文的等同學歷,不能一概而論。
3. 你的情況,申請政府工問題不大,但可能的話,最好能同時補上會考資格,因為並非所有機構均與政府一樣認同這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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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