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方小,但要搬家,還是有許多選擇。很有趣,我幾個結了婚的朋友都有個特性,他們近乎清一色婚後都搬到了女家的地頭。
有男生本來家住天后、西環,但結婚了,一個搬到近老婆家的青衣,另一個到太古,兩地都完全是老婆娘家所在地。就算一對男女本來都住沙田,一個馬鞍山,一個大圍,最後還是落腳在女家的馬鞍山。從前古代女生嫁了,很難回娘家了,出嫁從夫,聽說那個三朝回門的習俗就是為了這個原因。古時分分鐘女生以後都見不了爹娘,算是個永別。現在卻是完全相反,男生都肯遷就老婆,還要真的三朝不到,每星期都齊齊回娘家。生女有生女好,女兒嫁了,反而多了個兒子。
經常回娘家,當然也有實際原因。例如娘家有傭人,他們就把衣服拿回娘家洗,有人代勞,兩公婆不用愁,也免了吵架。也因為近娘家,媽媽知道女兒甚麼菜都不懂做,所以每天飯菜還是會為年輕兩公婆準備好。這樣看來,也果真不錯。
現在做女人,即使結了婚還可以蠻任性,更免了一切婆媳糾紛,需要時就回娘家拿支援,多好。我做女兒,這樣看還好,但如果我是男生的媽媽,卻真像沒了個兒子。或許兒子的媽媽也該想想,自己為何變了個不受歡迎人物?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