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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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仲裁調解減商務紛爭

國際商業貿易往來頻繁,所牽涉的糾紛也不少,一直以來,當糾紛出現時,多會訴諸法律解決。一旦鬧上法庭,需提交相關行業的專業資料,且排期開庭的時間又長,如果最終被判敗訴,損失可能更大。為免費時失事,有院校開辦「仲裁及調解深造文憑」課程,培訓更多對仲裁或調解有認識的人,以解決商務上的糾紛。

縮短審理時間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開辦「仲裁及調解深造文憑」課程。該學院人文及法律學院副總監兼高級課程主任梁剛銳指出,在商業社會,對商務糾紛作出仲裁及調解的需要逐漸增加,成為法庭之外另類解決方法,學院開辦課程,培訓相關人才以滿足社會需求。

梁剛銳解釋:「由於全球經濟一體化出現,國際間的商業活動日益增加,糾紛自然不能避免,但若果要由法律去解決,可能會花費太多時間或金錢,而且將事件鬧上法庭,負責審理的法官可能對界別的專門知識認識不多,例如事件關乎船務、財經、建築等專業時,所花的時間可能會更多。由擁有仲裁員資格的專業人士負責仲裁,只要控辯雙方同意便可進行,在了解雙方資料後,作出仲裁結果,然後撰寫報告,時間比排期上庭再進行審理較短,使仲裁成為解決糾紛的重要方法。」

小型糾紛多採用

調解與仲裁其實有少許分別,仲裁需要為糾紛雙方作出裁決,是以法律基礎解決問題,當中存在對與錯的裁決;但調解則沒有對錯之分,只是透過第三方角色,找出雙方同意的方法去解決問題。「調解即和事老的概念,是出現糾紛的雙方找一個中立人士作調解,向雙方了解事件後,提供解決方法,再由雙方決定採用何種方式解決,得出辦法後,再經由律師訂定合約。」現時許多較小型的糾紛,例如裝修工程、物業問題、醫療事故等,也會透過調解方式去解決。

梁剛銳說:「課程內容的仲裁方面,主要教授基本法律知識,包括合約法、民事法及仲裁法;另外實踐亦是一個重要部分,因為要經過實踐,才能加深對仲裁過程的認識,所以學員由取證、取口供及裁決等也需要學習。此外,如何撰寫裁決報告也是必須具備的知識。」至於調解部分,則會讓學員進行不同形式的角色扮演。「調解員需要得到糾紛者的信任,當中涉及不少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說話方式、發問技巧等都需要注意,透過多次調解員或糾紛者的角色扮演,可給予學員更多訓練機會。」完成課程還需經過兩部分考核,才可成為合資格的調解員,而擁有相關知識,對本身的工作也有一定幫助。

課程資料

課程名稱:仲裁及調解深造文憑

主辦機構: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開課日期:待定

學費:$54,000

查詢:2508 8864

撰文:何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