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跳舞課的時候,一班二三十人,都是跟着不同的點而排成一行行上課的,這是跳舞班內所有同學都知道要守的規則。如果要站到比較前的位置,便早點到場地霸位,先到先得嘛!大家都是付同樣的學費,每個人都是同等的,就是老師的母親也不能享有特權。
那天,當課堂開始了十多分鐘,突然有人從後跑到我面前那既不是對點,亦不是成行的位置,我便理直氣壯的叫她遵守規則,回到後方找一個對點的位置。朋友說這些事應由她做,因為害怕別人把我認出,若有心搞事跟我吵起來便不好了,但我卻認為道理在我的一邊,哪怕別人無理取鬧?
朋友問我是否從小到大都是這樣守規則。她猜得沒錯,小時候如果看見有人犯規,我已懂得抱不平地站出來把事情指出。即使在大街大巷,如果看見在等候計程車的長龍中突然有人打尖,我也會不害羞地叫打尖的人回到龍尾等候。
A先生時常說我這是無聊的執着,但我卻認為如果規則定了,每個人都不遵守的話,當初又為甚麼要把規則定下來?如果每個人都不守規則,單是亂拋垃圾,都足以令一個社會變成不堪的模樣了。
所以守規則對我而言,絕對是每個人都應盡的基本責任。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