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不一定要聽字

流行音樂,本來該是簡單易明,深奧的理念都很難表達。所以有大歌手說,他們不一定用音樂來講想講的,反而歌紅了,人紅了,再用自己的影響力來宣傳更好。這說法,很有策略,但流行音樂的威力也不見得那麼有限。

我們看Paul Simon、The Beatles,他們沒有選擇把他們想講的畫出腸,反而用了其他方法:封面想好主題,找特別的音樂人合作,從非洲或印度請來樂手,歌詞沒講的,都交給音樂自己發聲,Let the music speaks for itself。例如非洲鼓這樂器,一用了在音樂裏頭,總有種世界大同的和諧感,聽眾就算不一起唱,也總想跟着拍手,不論內容聽不聽懂,大同的感覺就成功營造了。喜怒哀樂,再講不出都好,透過音樂來表達就最好。

又拿Blues為例,歌手可以明明在唱歡樂無比的內容,或重複又重複的講生活瑣碎事,但往往是苦中作樂,樂中見苦。歌詞和音樂看來都是「樂」,但只要藍調歌手一開腔唱,Mood卻是苦的。遠的講Billie Holiday,近的講前輩夏紹聲,理他們唱的是甚麼樣的內容,只要他們一開金口,傷感的Mood就來,我想就算只是唱La La La,他們還是有本事唱到Sad。

我們Cantopop往往就是太依賴歌詞,忘了音樂本身,包括樂器、編曲、歌聲等等,全都是帶訊息的好工具。

人不一定要聽字才明白的。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