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一個BT上載人被捕。
互聯網發達,使媒體產品可以無形傳遞,跨越國界,還跨過了法律界。
我認識不少朋友,都是專業人士,中產階級,絕對負擔得起進戲院看電影的族群。但他們在網上BT看電影是家常便飯,而且家常便飯地拿出來說。
他們覺得現有的渠道滿足不了他們的要求,想看的舊片、歐洲片,在碟舖找不到。但網上應有盡有,為甚麼不看?
另外也有喜愛電影電視的人,為了跟外國同步,上網追看電視劇或最新的電影,等不及本地上映。熱愛這些產品的人,才對行業造成最大損害。
版權持有人應得到保護,因為他們用真金白銀投資,才有這些電影、電視、音樂產品出現。一旦放到網上,他們的投資變得血本無歸。這個邏輯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裏,無人不能理解。
但互聯網是一個有能力提供免費分享的空間,以普及知識和訊息傳播來說,絕對是一流工具。至於賺錢,反而是網站本身而非產品或軟體。
抓到一個,還會有下一個。娛樂、資訊,到底該如何散播而仍能保障作者的利益,才是更需要解決的問題。
電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