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銀須申報涉違反國安法交易

由香港銀行公會制訂、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供意見的最新「打擊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常見問題」(下稱「常見問題」),已於九月下旬公布,當中列明,任何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金融交易,銀行須通過「可疑交易報告」將有關違規行為向警方報備。

雖然銀行公會的該「常見問題」文件不屬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的一部分,但銀行履行監管責任時會將「常見問題」與指引一併考慮。「常見問題」的最新版本增加多個與《港區國安法》相關部分,指明凡懷疑觸犯國安法的交易,銀行均須申報。

金管局發言人指,銀行公會在徵詢金管局的意見後,於一八年制訂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常見問題,以協助銀行了解有關要求。「常見問題」會不時更新,因應銀行要求最近一次在今年九月更新。

「上報勝於不報」

發言人補充,一般而言,銀行在營運時須實施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包括偵測可疑交易並向執法機構報告以作調查,強調就可疑交易報告的相關國際標準及金管局要求,並無任何改變。必須注意,銀行在偵測及報告可疑交易時並不需要考慮相關行為的性質。

《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滙豐銀行及渣打銀行(香港)因公開支持該法而遭批評。外媒引述銀行合規人員指,若有親中的知名人士指控某人違反國安法,銀行實無法不進行調查工作,如銀行不確定該人士是否違法,對銀行而言,最安全的方法是「上報勝於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