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產設施合併 震雄賣廠套2.2億

震雄集團(00057)公布,已訂立買賣協議,以8.7億元新台幣(約2.24億港元)出售其位於台灣蘆竹區宏昌的廠房,扣除相關成本及開支後所得淨額約2.2億港元,擬用作公司一般營運資金。震雄股價昨日收跌0.47%,報2.12元。

料錄收益1.5億

按公告披露,買方是一名個人,為獨立第三方,上述廠房於上月底的未經審核帳面淨值約為7,400萬元。震雄預期,出售將使公司得以確認未經審核收益約1.51億元。有關交易將於明年三月底前完成。

今次出售的廠房,地皮總地盤面積約1.4372萬平方米,而建於其上之工業綜合體總樓面面績約1.4809萬平方米。該廠房曾被震雄用作自家生產注塑機,並無租金收入。公司認為,由於其於台灣的兩個生產設施將合併為一個單一廠房,故上述物業對公司已非必要,出售該物業能變現資產投資價值及帶來額外營運資金,符合股東整體最佳利益。

事實上,震雄中期業績表現理想,背後原因便包括成本控制及生產力優化。其截至九月底止的六個月營業額雖按年跌12%至7.81億元,但股東應佔溢利卻按年大增七成至約3,410萬元,主要原因是期內匯兌虧損比去年同期少,以及由於成本控制及生產力優化致令整體毛利率改善。公司派中期息每股3.5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