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A倡設強制日落條款

據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協會「同股不同權」(WVR)調查報告,六成受訪者無投資WVR公司經驗,幾乎所有受訪者都認為要有更周全的保護機制。協會建議香港交易所(00388)及區內交易所,除推行投資者教育外,應落實5年以內的強制性日落條款。

日落條款即為同股不同權設置限制,在特定條件下不同權股份的特別投票權將失效。港交所規定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當不再任職董事或身故,其投票權將失效。

保障散戶權益

該會亞太區行業倡導部總經理梁家恩指,未設日落條款限制的美國WVR公司,上市5至7年後平均相對估值較受條款限制的公司低,相信日落條款可減低創辦人熱情減退等風險,從而保障公眾股東權益。

證監會曾指,計劃上市的公司除考慮WVR機制,也重視交易所流通性及當地市場自身情況,而港交所在亞洲內表現不俗;但WVR方面,因目前僅小米集團(01810)及美團點評(03690)兩家已上市的WVR企業,評論表現言之過早。

小米昨收報13.58元,無升跌,較招股價累跌20.11%。美團昨收報68.95元,升0.73%,距離重回招股價69元只差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