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視責任險易惹大麻煩

近日有報道指醫生的「專業責任保險」將會更新,更新後會將參與產婦分娩手術、診治未滿7天初生嬰兒的醫生界定為「高風險」群組,保費料加近1.5倍。有兒科醫生估計日後高危產婦分娩服務收費或大幅增加。

其實,「專業責任保險」不僅保障專業人士,亦間接保障市民。○四年一名市民因執業醫生的醫療失誤,右腳壞變成永久傷殘,該市民雖然獲法庭裁定獲得醫生賠償180萬元,但事件中的醫生沒有購買「專業責任保險」,並申請破產,之後人間蒸發,結果受害病人得不到任何賠償。如果當時該名醫生有購專業責任保險,醫生及該名市民同得到保障。

除了專業人士有需要購買專業責任保險之外,中小企或大企業也非常值得檢視保障是否足夠。因公司董事、行政人員和管理層亦可能因管理決策而招致個人法律責任,例如僱傭糾紛(如不公平解僱、歧視或性騷擾等)。

慈善團體亦會有官非

另一類人士或完全忽略自己責任風險,那就是非牟利機構或慈善團體。可能因部分負責人是義務性質,而機構亦是慈善團體,便覺得自己及團體不應因工作時負上法律責任。但事實上他們或要為其舉辦活動及提供社團服務時負上法律責任,更甚是法庭判令可要求社團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委員(無論受薪與否)等負責賠償金額。

勝利保險行政總裁 黃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