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主權基金倡議 同股不同權設時限

全球最大主權財富基金的挪威主權財富基金表示,若香港交易所(00388)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需要引入額外措施以保障少數投資者,包括要對「同股不同權」設立有時限的「日落條款」。

港商提出10年為限

挪威主權財富基金支持港交所鼓勵公司上市的舉措,但關注對少數股東的影響。基金認為,保護少數股東權利是提升基金長期經濟利益的必然要求,故港交所有必要提出額外措施,包括限時廢除「同股不同權」等。若涉及與「同股不同權」持有人的交易,更應嚴格遵守「一股一票」原則。

香港總商會亦指出,港交所可考慮將「同股不同權」時限訂為最長十年,屆時再由其他股東表決是否保留或延長「同股不同權」制度。

對於港交所建議「同股不同權」企業最低市值要達100億元,若市值低於400億元,需錄得10億元收入,總商會認為門檻太高,可能會阻礙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建議降低門檻,如最低收入要求為5億元。

另外,有意見認為「同股不同權」對投資者保障不足,倡議成立訴訟基金、訂下「日落條款」及提升獨董比例等。

下周二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同股不同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已邀請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及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