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保留上市酌情權 容易惹爭議

香港交易所(00388)因要爭取多數都採用不同股權架構的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在現行主板上市規則上制訂幾個新篇章,目前正作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市場反應正面,過關應無疑問。

港交所縱然為該類企業定下五項符合申請上市資格的特點,但卻一再申明即使申請人符合該等規定,尤其是其中「公司性質」的一項的定義,仍會保留絕對酌情權,拒絕其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申請,這方面或構成不明朗因素,讓日後個別申請個案易出現爭議。

企業隨時白花上市費用

依照港交所說法,申請以不同股權架構上市的公司其性質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所謂「創新產業」,其解注或特點如下:能證明公司成功營運有賴其核心業務應用了新科技,創新理念或新業務模式,令該公司有別於現有行業競爭者;研發為公司貢獻一大部分的預期價值和公司主要佔大部分開支者;能證明公司成功營運有賴其獨有的業務特點或知識產權者;以及公司市值與無形資產總值相對其有形資產總值極高者;申請人必須具備多於一項以上的特點,才算符合資格。

表面看來,諮詢文件臚列的上述上市申請條件還算清晰,惟由於港交所加上附註,表明申請人即使符合該等規定,仍會保留絕對酌情權,拒絕其申請。

這樣一來便讓申請人申請上市最終獲得批准的機會存在不穩定性,申請人或需冒上花費一大堆資源包括金錢等,而最終不能成功上市的風險,其次,也讓聯交所及其上市委員會或需就其所作決定面對覆核的挑戰。

創新定義變更衍生問題

港交所要在審批上留有一把,保留酌情權,其動機誠如我所說,是要防備有關不同股權架構企業上市的機制被人濫用,但這樣也給它未來於該類企業的上市審批工作上或增添一些煩亂,尤其是它在文件中強調其所給予「創新產業」的定義除視乎申請人營運所屬行業及市場狀況而定外,且還可能會隨着科技,市場及行業的不斷發展和變遷而改變,意味有關定義會因時而異。

結果或許會出現猶如它為其列舉例子所作結論一樣,便是一家公司合資格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並不代表另一名採用類似科技,創新理念或業務模式的申請人同樣合資格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若上述這情況出現,勢必惹來申請者爭辯,給上市審批工作帶來重大壓力。

據它透過其列舉例子所作解釋,創新產業定義有需要因時而異,作出改變,是因它認為一個全新及「創新」的業務模式在業界用上一段時間後,可能再算不上「創新」,相反公司可能開發了運用現有技術的「創新」方法,令其合資格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這注釋未嘗無道理,但由於有了這個註腳,除可預見會給上市審批工作構成壓力外,也將令日後申請人易感無所適從,或望而卻步。

做法罕見 反映態度審慎

港交所獲得證監會授權,擔負最前線上市審批工作,基於審慎為原則,它的上市規則其中章節,無疑都會具備賦予它本身的最終取決權力,但像這次諮詢文件所明示的對上市申請擁有絕對酌情權,或許是較為罕見,亦反映它在着意爭取不同股權架構的創新企業來港上市的同時,仍然是步步為營,抱持着十分審慎的態度。

(本文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作者所屬任何機構之立場)

許照中 

六福金融主席兼行政總裁,從事證券業40餘年,曾任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及政府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務,現時亦是多家於港交所上市的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作者:許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