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公布創業板檢討諮詢總結,決定將創業板公司控股股東的上市後禁售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明年二月十五日生效。
港交所共接獲100份回應意見,由於市場爭議不大,故接納大部分諮詢建議。創業板將不再是轉往主板的「踏腳石」,為反映創業板專為中小企而設的新定位,「Growth Enterprise Market」及「創業板」統一改稱「GEM」。
其他修訂包括取消創業板公司轉往主板上市的簡化轉板申請程序,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的申請人必須委任保薦人,並且須於遞交上市申請的最少兩個月前委任。
創業板於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由1億元增至1.5億元,並將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3,000萬元增至4,500萬元;將主板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由兩億元增至5億元,並將主板的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5,000萬元增至1.25億元。
同時,港交所亦規定所有創業板新股上市時,公開發售部分不少於總發行量的10%。創業板公司控股股東的上市後禁售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而主板公司的上市後禁售期規定則維持不變。創業板上市申請人的現金流規定由最少2,000萬元提高至最少3,000萬元。
另外,審批創業板上市申請的權力將由港交所上市科轉至上市委員會,收回審批權的時間為明年就上市委員會決策制度進行諮詢有結果後。
「細價股專家」、宏高證券投資經理梁杰文認為,有關修訂回應市場訴求,生效時間較他預期為快。
他又說,以創業板公司轉往主板須委任保薦人為例,提高相關成本與風險,預期不少創業板公司失去轉主板的能力。他又稱,殼價走勢較為難看,不知是否借殼需求有變,惟相信創業板公司殼價會受壓,主板公司殼價則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