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執行券商核心主管制

香港證監會今年四月引入新措施,券商等須提交八大核心職能主管名單及組織架構圖,有關制度的六個月過渡期已於周一(十六日)結束。過渡期內,約一萬人獲券商及基金公司等委任為核心職能主管,而證監會目前正處理約500名屬於核心職能主管所提出的負責人員(RO)申請。

目前處理500宗申請

證監會稱,約一萬人獲持牌法團委任為核心職能主管,當中約四成非持牌人,他們主要負責管理營運或監控職能,如合規、風險管理、財務、資訊科技及打擊洗錢。這些人士並不進行受規管活動,故毋須領牌。

惟在這制度下,整體管理監督及主要業務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應為負責人員。證監會目前正在處理約500名屬於這兩個範疇的核心職能主管所提出的負責人員申請。

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於周一(十六日)發出通函,要求註冊機構須透過電郵同時向金管局及證監會提交其最新的管理架構資料及組織架構圖。為令註冊機構有足夠時間進行準備工作,他們應該自明年三月十六日起,不遲於明年四月十六日提交所需的資料。

另外,證監會前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施哲宏(James Shipton)將於明年二月擔任澳洲監管機構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