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證監大讓步

備受爭議的上市改革諮詢在擾攘15個月後,諮詢總結終於出台,大部分建議被推倒或修訂,包括取消成立上市監管委員會(LRC)、上市政策委員會(LPC)亦「降呢」為上市政策小組(LPP),只有建議、諮詢而非決策的功能。

鑑於市場強烈反對,證監會決定擱置成立LRC的建議,建議成立LRC原意是就涉及有上市合適性問題的新股申請作審批。而香港交易所(00388)上市委員會繼續為上市發行人的前線監管機構,上市委員會繼續決定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

證監會主席唐家成否認是重大「讓步」,他指今次總結也不是「誰勝誰負」,強調現時的總結是最好的結果,甚至比原本的建議更好。

他解釋,證監會已採用前置式監管取向,在《證券及期貨條例》法定權力下,提早直接介入嚴重的上市個案,故不需再設LRC。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補充,證監會的前置式監管是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下進行,港交所仍是執行《上市規則》的前線監管機構,故不會出現混亂。

LPP不能制訂上市政策

問及將LPC「降呢」為LPP,小組既不能制訂上市政策,只能作討論,如何能確保推動上市政策?唐家成指,LPP成員數目由8人增至12人,包括上市委員會主席及兩名副主席,可以將建議帶回上市委員會研究討論。政府亦已成立高層次的金融領導委員會就重要政策作討論。

港交所主席周松崗亦認為,LPP平台對各方就上市政策取得共識,有很大優勢。

對於LPP何時成立?唐家成指,需要修訂○三年港交所與證監會簽訂的諒解備忘錄,但會盡快落實。

對於諮詢總結是否上市監管制度的「終點站」,周松崗表示,最少在短、中期內都不會再就上市監管制度再進行修訂諮詢。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每個市場都有「壞蘋果」,無論是「前置式」、「後置式」等監管取向,只要市場是開放,都會有公司出現問題。

業界仍憂成員偏幫證監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指,對諮詢總結決定成立LPP表示憂慮。就算小組成員數目增加,但小組成員始終偏向證監會,因小組中的港交所代表包括上市委員會主席及兩名副主席,是要在證監會不反對的情況下被委任,故他擔憂LPP討論的政策會偏向監管思維。他續指,雖然LPP是諮詢性質,沒決策權力,但由於其成員的組成,始終會對上市委員會構成影響。

他又指,證監會採前置式監管,有關權力是源自○二年的諮詢,但這屬保留權力(reserve power),如證監會將這些保留權力放在最前線,有牴觸當初的立法原意。證監會以公眾利益為由提早介入上市事宜,但公眾利益的界線很大,擔憂證監會「很多事都會插手」,現行制度是否仍是兩層監管架權有商榷。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稱,現時總結猶如「因了解而分開」,大家清楚自己的角色,未來溝通會更好,不會再有互爭權力的問題。對於證監會被指「讓步」,他指,證監會仍會打擊市場違規,令投資者對營商環境更有信心。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表示,LPP集中討論長遠上市政策可起正面發展作用。